客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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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二)多种工具,养老无忧
(三)产品特色
(四)投保规则
(五)交费方式
(六)保险责任
(七)费用率
(八)增值帐户
(九)帐户管理
十)投资运作
(十一)信息披露
(十二)注意事项
(十三)标准建议书
(十四)重要声明
 
注意事项
1 暂停评估和交易

本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暂停投资连结账户资产评估和交易:
1.1 当投资连结账户主要投资的证券市场关闭或交易被限制、暂停时;
1.2 投资连结账户内的投资价格未被合理确定时;
1.3 变现投资连结账户资产不利于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权益时。
当本公司决定暂停投资连结账户资产评估和交易时,应通知相关的监管部门,并在监管部门指定信息披露报纸的最近一期中刊登暂停通报。

2 卖出限制

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当日申请净赎回量达到该账户单位总数的10%),本公司可以根据本账户的投资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全额赎回即本公司按正常赎回程序办理全部赎回申请;
部分延期赎回即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单位总份额10%,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照当日单个保单投资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接受的各保单投资账户的赎回申请量;客户没有能够赎回的部分,除非客户在提交赎回申请时书面明确作出不参加下一个交易日赎回的表示外,自动转为下一个交易日的赎回申请处理。转入下一个交易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优先赎回的权利并将以下一个交易日的单位卖出价为基准计算赎回金额,并依次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3 犹豫期

投保人在签收保险单十日内,可要求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前保险费没有发生投资连结账户交易的,本公司免息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客户要求终止合同时,保险费如果已经买入到投资连结账户,本公司将按下一交易日卖出各投资连结账户的账户单位,所卖出账户单位价值连同开户时所收取的费用一并退还其个人账户总金额。

4 资产处分

经监管部门批准,本公司可以设立保证最低投资收益的投资连结账户,本公司以自有资产承担该投资连结账户保证收益条款范围内的有限责任。
除本条第一款投资连结账户保证收益条款范围内的有限责任以外,增值账户的债权人不得对本公司的自有资产账户和其它投资连结账户的资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它资产处分的权利。本公司的债权人也不得对依照本合同设立的投资连结账户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它资产处分的权利。
投保人签署本合同,则表明其自愿全权授权本公司代表其出席投资连结账户中所持有基金的基金持有人大会、所持有股票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者债务清算机构,行使该账户资产项下的表决权和其他资产处置权。
投保人有权按照其所认购的投资单位数量,享有其所选择的投资连结账户资产的收益并分配该投资连结账户清算后的剩余资产。